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知識點
一、什么是恐怖活動和恐怖融資
恐怖活動是指以制造社會恐慌、危害公共安全或者脅迫國家機關、國際組織為目的,采取暴力、破壞、恐嚇等手段,造成或者意圖造成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公共設施損壞、社會秩序混亂等嚴重社會危害的行為,以及煽動、資助或者以其他方式協助實施上述活動的行為。
恐怖融資是指下列行為:
(一)恐怖組織、恐怖分子募集、占有、使用資金或者其他形式財產。
(二)以資金或者其他形式財產協助恐怖組織、恐怖分子以及恐怖主義、恐怖活動犯罪。
(三)為恐怖主義和實施恐怖活動犯罪占有、使用以及募集資金或者其他形式財產。
(四)為恐怖組織、恐怖分子占有、使用以及募集資金或者其他形式財產。
二、我國打擊恐怖融資活動直接相關的立法
主要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等。
三、恐怖融資常見形式
恐怖組織常用的融資形式包括以下:
(一)通過慈善機構募集資金
慈善機構或非營利機構具有使其對恐怖分子特別有吸引力的或容易被恐怖融資濫用的特點。一般來說,主要有兩種形式的濫用:
1、盜用或騙取慈善資金。恐怖組織可能會利用慈善組織的資金監控漏洞盜用或騙取慈善資金。許多案例顯示,一些大型國際性慈善組織對自身資金管理不善,監督不嚴且控制手段低效,尤其是在對世界偏遠地區的分支機構進行資金轉移時缺少有效的監控,這為恐怖組織盜用或騙取慈善資金提供了機會。
2、假慈善。恐怖組織通過對慈善組織分支機構的滲透,利用機構中某些雇員對恐怖組織的同情和支持,通過慈善組織募捐資金并轉移到恐怖組織。另一種情況是,恐怖組織可能完全控制了某個慈善組織,包括其銀行賬戶。在這種情況下,該慈善組織將整體參與對恐怖組織的金融支持。
(二)通過合法經營募集資金
合法企業的收益,也可以被用來作為支持恐怖活動的資金來源。從經驗上判斷,在不需要正式的職業資格(如相關資格證書),并在創業期不需要大量投資的行業或領域,恐怖融資風險相對較高。
(三)通過自籌資金募集資金
在某些情況下,恐怖組織從內部獲得收入來源,包括成員家庭收入和其他非犯罪收入來源等。
以上僅列舉了常見的恐怖融資的形式,在實際生活中我們需要密切關注與涉恐有關的資金活動。
四、洗錢與恐怖融資的區別
洗錢活動的最終目的是讓非法的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獲得表面上的合法性,掩飾、隱瞞或消滅犯罪證據及追索的線索,逃避法律追究和制裁,在此基礎上實現“黑錢”、“贓錢”的安全循環使用。恐怖活動通常具有非經濟目標,其犯罪的目的鎖定在諸如尋求公開化、政治合法性、政治影響力和傳播意識形態等非經濟目的上。資助恐怖活動只是達到上述目標的一個手段。洗錢與恐怖融資的主要區別有以下三點:
首先,恐怖分子以及恐怖主義組織并非為利益所驅動。他們的目標不是聚斂大量的財富,而是造成傷害以及恐怖。
其次,洗錢通常會涉及企圖隱瞞資金的非法來源的金融交易,而恐怖融資的資金的來源通常不是非法資金或者并非由非法活動所生成的。
最后,恐怖融資以及洗錢之間最重要的區別是恐怖融資支持的是用不可告人的暴行和暴力去對抗無辜的受害者。